为贯彻落实国家、我省主管部门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部署要求,建立健全“党委领导、行政主导、语委统筹、部门协调、全员参与”的管理机制,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全面领导学校语言文字工作。
主 任:分管教学的副校长
副主任:教务处处长 基础教研部主任
委 员:各部门负责人
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需要,语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岗位变化可以适时作相应调整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(简称“语委办”),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语委办各项具体工作,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、基础教研部主任兼任副主任。